类别: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6-01-02 11:12:50 浏览: 次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惠山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执法,排查辖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销售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持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意识,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惠山区西漳某车行(张某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案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11月7日,惠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违法线索已移送至生产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惠山区钱桥某电动自行车商行(周某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案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12月8日,惠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违法线索已移送至生产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惠山区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岗位职能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将监管执法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在民生实事领域办好群众关心的案子,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环节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惠山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紧扣行动工作要点,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大案件查办与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加强标准宣贯与消费引导,实现行动成果的长效巩固。


